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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室(法律事务与信访办公室)简介

校长办公室是学校行政的综合协调和办事机构,负责学校行政重要工作的统筹协调、综合调研、文稿起草、公文办理、督查督办、会议筹备、公务接待等。法律事务与信访办公室负责学校法律事务和信访处理,与校长办公室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是:

1.围绕办学治校开展调查研究,审核起草学校行政各类公文、规章制度、信函等,起草行政主要领导讲话等重要文稿,拟定学校公文管理有关制度,开展校内各单位的公文处理指导和培训工作;

2.负责行政校内外有关公文登记、呈办、流转、编印、发布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校长办公会、行政专题会等重要会议协调、筹办工作,做好学校每周工作日程的收集、审核和发布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校行政领导出席相关会议、活动,开展学校重要活动、重大事项和综合性行政工作,做好学校假日安排和校领导值班工作;

4.负责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印章、法人印章、法人证书、校行政领导印鉴、授权委托书、投标CA证书等,负责行政部门和各学院(学部)印章审定、刻制;

5.负责与上级部门、地方及校外单位的联络沟通,组织协调公务来访调研活动,协调处理各类突发、紧急事件;

6.负责统筹协调学校综合统计数据信息的汇总、上报和发布,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协同办公系统维护;负责校党政领导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统筹推进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以及学校党委和行政决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并做好督查督办。对校领导的批示进行传达、检查、督办;

8.统筹学校法律事务工作,制定实施学校法律事务管理、合同管理规章制度,为学校重大决策及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为校内各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对学校规范性文件和师生的处理、处分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协调处理涉校的诉讼、仲裁、调解案件及相关法律纠纷等日常法律事务,参与校名、校徽、校誉等学校无形资产的保护与维权工作等;

9.统筹学校信访工作,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信访工作方针政策,指导、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单位的信访工作,负责做好校领导接待日工作,处理学生申诉工作,管理“校长信箱”;

10.做好本部门本部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意识形态、安全保密维稳、师德师风、档案收集整理及立卷归档、经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有关工作;

11.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各科室联系电话:

秘书科:0871—6591 2566

信息科:0871—6591 1456

信访科:0871—6591 1399

督办科:0871—6591 2789

综合业务科:0871—6591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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