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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中国音乐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11月21日,我校与中国音乐学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在音乐舞蹈学院举行。中国音乐学院院长李心草、副院长黄虎、中国音乐学院教师代表,我校校长王德强、副校长陈正权、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音乐舞蹈学院领导班子成及师生代表参加签署仪式。

王德强和李心草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王德强在致辞中表示,音乐艺术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高素质音乐人才、传播先进音乐文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是大学音乐学院的重要职责使命。相信通过两校的共同努力和精诚合作,一定能携手并进,进一步推动音乐学科的高质量发展,促进音乐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为传承弘扬传统音乐文化,推动中国音乐的繁荣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人才强国、文化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李心草表示,两校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特色,通过开展专业建设、干部交流、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等多领域的合作,将助推教育均衡、短板互补,会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艺术教育工作者应有的贡献。

当天下午,李心草为音乐舞蹈学院师生进行了《音乐厅里的思政课》的专题讲座。他结合指挥的大型交响合唱《领航》在二度创作中的领唱和合唱三个版本的音乐、歌词的理解分析与体会,给师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特色思政课。

李心草一行还参观了音乐舞蹈学院中国——南亚东南亚国家非遗音乐舞蹈教育资源数字化陈列馆,对未来两校通过乐器陈列馆联合开展科研项目进行初步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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