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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室机要交换工作规程

一、上级文件接收程序

1、查验(编号、数量与登记单是否相符;收件单位、收件人是否相符;文件包装是否密封);

2、填写机要文件交换登记表;

3、文书接收文件并在登记表上签收。

二、学校秘密文件、档案、资料递送程序

1、发件部门须对递送文件、档案、资料包装密封、标明密级、写清邮政编码和单位名称;

2、递交学校办公室,由机要交换员检查核对(每天上午8时至9时接收,每星期一至五都交换文件);

3、填写机要交换文件递送登记表(发件单位经办人签字);

4、当日送机要交换部门(机要交换员在接受和递送过程中不得办理无关事项)。

5机要文件交换的其它事项按中央保密局、省委保密局和机要文件交换站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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